第15节
作者:
游方老盗 更新:2024-10-14 17:49 字数:3135
于承蕙摇头,又道:“岛国刀法?”
“戚家刀法。”丁修淡淡道:“来自戚家军,专门用来破倭寇刀法的。”
“好刀法。”于承蕙不管三七二十一,听到是曾经用来对抗倭寇的就夸,说完才低头看了看半截剑:“我的剑为什么会断?”
“我两次都斩在同一个位置,不断才怪。”
“那你的刀为什么没断?”
“第一次刀剑相碰,我用的是刀身中间的位置,第二次用刀身靠前的位置,两次刃口不一样,所以损耗不大。”
归根结底还是武器质量不好,剧组的道具刀剑为了逼真也是钢的,只是没开锋,伤不了人。
这种钢没有经过千锤百炼,一碰就卷,一用力就断。
如果是丁修曾经的梅莺哪还有这么多事,都不用砍同一个地方两次。
把半截断剑丢地上,于承蕙掏出手机道:“留个电话,以后有机会再切磋。”
“好!”记下于承蕙的号码,丁修道:“像你这样的人多吗?”
“你猜人家为什么叫我剑圣?”
“懂了。”
第20章 临走前的礼物
一场和当代剑圣的比武就此结束,前后不到一分钟,严格地说从出手到结束还不到十秒钟。
慢吗?
不慢了。
真正的比武就是这样,顷刻间决出胜负才是常态,高手决战大战三百回合是小说,是影视剧。
看看各种拳击比赛就知道了,要不是有回合制,有裁判吹哨,一分钟之内战斗就已经结束,要么站在,要么躺着。
丁修和于承蕙的战斗前后不到十秒,也不能说是于承蕙弱,老头挺强的,从他那双手就看得出来。
以丁修的眼里来判断,一般的年轻小伙肯定打不过他,一把剑在手的话,估计能捅翻一片人。
说到剑,丁修有点胜之不武,于承蕙擅长用的是双手剑,这种剑一般是特制的,剑柄要长一点,剑身也要长一点,这样才符合双手握以及他的身高。
今天现场道具剑是普通的剑,单手握行,双手太过勉强,发挥不出全部实力。
不过于承蕙没有辩解,丁修也没就坡下驴。
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真到了战场上谁管你用的什么武器,先撒石灰再捅刀子都是常有的事。
进入山洞前丁修和于承蕙气氛很凝重,出来后有说有笑,两人握着的手一直没有分开。
主要是于承蕙不舍得分开,粗糙有力的大手一直紧紧握着。
“民间的高手其实挺多的,早年间我练的比较杂,螳螂拳,五行拳,洪拳,什么都会一点,后来才改用剑。”
“你想找高手的话,我推荐你去找一个叫余海的,他是正宗的螳螂大师,一手七星螳螂拳非常硬。”
丁修问道:“年纪多大,有实战经验吗?”
如果是年轻人的话他没多大兴趣,七零后,八零后出身的习武之人有时代局限,基本没有实战的机会。
武功如果没有实战,那就是健身。
扎马步,绕桩,抖大枪,学招,拆招……实战。
如果习武分学历的话,前面的扎马步啥的都是小学初中,学招,拆招,把师门传承全部学会是大学毕业。
没有踏出社会经过实战检验,一辈子都是大学生。
拿于承蕙来说,虽然他没讲,但丁修感觉得出来,百分之百是经历过实战的。
有过实战的和没有实战的差距非常大。
老一辈人习武比较早,在那个时代干架是家常便饭,打群架动刀子都算文明的。
年轻人就没有这种机会。
现在走大街上,陌生人无缘无故给你一个大弊兜子,只要不是涉及到生命安全,你还手就是相互斗殴。
被人打了,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比我小一点,五十九岁,有实战。”见丁修眼睛闪过兴奋的光芒,于承蕙赶紧道:“人家年纪也不小了,你出手悠着点,比武嘛,切磋为主。”
俗话说拳怕少壮,余海确实厉害,但年近六十气血下滑,未必打得过丁修这样的小年轻。
“明白,明白。”丁修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下次要是想到新的高手记得告诉我。”
于承蕙笑道:“得亏你小子生在这个时代,不然就你这尿性,在古代肯定不是啥好人。”
现代人学武大部分为了强身健体,丁修这种动不动找人比武的是少数,好胜心太强。
如果是在古代,给他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参军要么当土匪,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施展一身所学,光明正大的厮杀。
丁修轻轻挠头,心想还是于承蕙懂他,知道他不是好人。
……
晚上,丁修摆了一桌请大家吃饭。
黄剑中那边拍着令狐冲的戏来不了,现场就来了几个人,都是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元兵,苗乙,陈丽风,许情。
酒过三巡后,有点醉的元兵打了一个酒嗝,拉着丁修的手道:“你回去也没事干,要不跟着我吧,来元家班,保证你三年在北平买房。”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万就能拿下。
三年买房,代表着一年最少赚六七万,不比当演员来得少。
“好意心领了,我性子野,不想被人管。”丁修的回答并没有让在场的人有多意外。
和他接触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一副浪子心态,压根不是服管的人。
也就看看将来能不能找个漂亮媳妇让他归心。
“行吧,随便你,我的电话你知道,想通了随时找我,元家班的大门一直为你打开。”
“唉,元导演,你说你要是个富婆多好。”
“哈哈哈哈……”
众人大笑。
“明早我们都有戏,就不送你了,这个给你留纪念。”许情从包里拿出几本老旧,但保存精美的书给丁修:“笑傲江湖首版,三十多年的老古董了,上面有金老爷子的签名。”
“谢谢。”丁修打开看了一眼,繁体字,港版的,扉页写着赠许情,心目中最美的任盈盈等等话,落款是金庸。
“这不合适吧?”
许情摆手:“没什么不合适,我都不爱看书,繁体字看得我头疼。”
苗乙也给出了自己的礼物,用包装盒包起来的:“快入冬了,北平冬天冷,给你买了件衣服,也不知道合不合身。”
两人都送了礼物,陈丽风也没空着手来,她送的是一副帅气的墨镜,说是外货,去年爆火全球的黑客帝国基努里维斯同款。
收下她们的礼物,丁修目光转到元兵的脸上,喝红脸的元兵尬住。
他哪里想这么多,空着手就过来了。
被盯得是在不好意思,元兵道:“我送你三百六十五个祝福,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歌唱到一半,元兵唱不下去了,最后一狠心把手腕上戴着的表撸下来递了过去。
丁修不认识表,只是觉得金光闪闪的不错,试了试,刚刚好。
次日,日上三竿,元兵捂着头从床上起来,昨晚喝得有点多,怎么回来的都不记得。
拿起床头的手机一看,快十一点了。
“嗯?”
突然,他好像注意到什么,手腕上空落落的。
“艹,mlgb,我劳力士呢?”
第21章 回到北平
北平机场,丁修拖着行李箱走出来。
高挑的个子搭配苗乙送的黑色风衣,脸上带着基努里维斯同款墨镜,隐隐有了几分明星相。
一路走过来,引起很多女生回头。
“呕!”
马路边,丁修扶着垃圾桶干呕。
第二次坐飞机还是有点晕。
不远处,一个衣着时髦的阿姨一边在包里翻找,一边朝着他走来,以为是给自己送纸巾的,丁修有点感动。
大都市就是大都市,不像无锡机场……
“帅哥,要妹子不?”阿姨翻出一个小相册。
丁修:“……”
带着批判的心里,丁修接过来看了看。
除了附带照片,上面还有身高,体重,学历,才艺。
名字那一栏用的是花名,写的是玉还,西湿,飞燕这些古代人名,翻到后面丁修还看到小倩,素贞。
不得不说,挺会玩。
两人还没来得及交流行情,几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就过来了。
阿姨脸色慌乱,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几秒后消失在人潮中,只留下手拿相册的丁修站在原地。
一步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