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0节
作者:
水月聆风 更新:2023-01-09 15:55 字数:3958
四小只见是舅舅和舅母出了事,纷纷跟在了金毓的身后,迈着小短腿跑得踉踉跄跄的,一不注意就会摔进田沟里的样子,看得两位侍女心惊胆战的,紧追着跟在后面。
“小主子,你们慢一点!”
金毓以最快的速度来到金虎二人的面前,给左春草把脉,随即大喜:“金虎,你要当爹了!”
左春草怀孕了,才刚一个多月,近期睡眠不好,加上事情多,没有休息好,才会晕倒,金毓给她喝了点灵泉水,没一会儿人就醒了。
金虎背着左春草回了家,地里的事情都交给短工,他只管照顾好妻子就行。
金毓继续带着四个小孩下田。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你们的舅母怀上小宝宝了,作为哥哥姐姐,你们必须起带头作用,今天加油干,好好干,让即将出生的宝宝知道你们有多厉害!”
萌萌好奇的问:“宝宝隔着舅母的肚子也能看到我们干活吗?”
第273章 一点都不像一岁多的娃娃
金毓嘴角抽了抽:“看是肯定看不见的,但是你们可以先做出来,等宝宝出生了,再在他的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乐乐却说:“我们也可以等宝宝出生的时候再做呀!一边做一边炫耀会更爽!”
金毓危险的眯了眯双眼:“呦!这小嘴真是越来越会说了,你就告诉我,今天干活还是不干活?”
心中暗道,得灵泉水滋养的宝贝儿还真是不好糊弄啊!
小嘴贼能说,小脑袋瓜超聪明。
这哪像一岁多的娃娃。
乐乐感受到了危险,立马露出灿烂微笑:“必须干活,吃得苦中苦,大米才更香!”
下了田,四个孩子从金毓和侍女手中接过小镰刀,认命的开始割水稻。
金毓甚为满意,对他们也没什么要求,只是想用劳动来锻炼孩子们,让他们明白粮食来之不易,不可浪费而已。
稻田之中还有不少百姓,看到金毓居然带着孩子们来田里干活,一个个都很震惊,也很心疼,觉得孩子们太小了,什么都不懂,不应该受这样的罪。
尽管再心疼,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四个孩子干活很认真,只是他们人小力气小,太阳又很晒人,碰上稻子之后就浑身痒痒,才割了两小把水稻就喊放弃了。
金毓给他们喝了一点水,坐在阴凉处歇息,让他们看大人干活。
起先四个孩子都会认真的看着,但没一会儿他们就被田里四处乱飞的蚂蚱给吸引了。
金毓割了一堆水稻,一回头就看到四个孩子都在追着蚂蚱跑,原本用来装水的水囊,被他们拿来装蚂蚱了。
金毓:“......”
蚂蚱是一道美食,尤其是明国的蚂蚱,更是美味无比。
割完水稻,金毓就帮着孩子们捉了不少蚂蚱,打谷子的事儿就交给其他人,她带着四个孩子回去洗洗,做油炸蚂蚱给他们吃。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田地里人影繁忙。
给孩子们洗了个澡,金毓把他们带到灶房,让他们帮着一起处理蚂蚱,去除翅膀和头,淘洗干净,沥干水,油起锅烧油五成热,放入蚂蚱,炸至金黄捞出,香味从灶房弥漫到外面,引来一些狐狸、鹰、猴子扒在窗口张望,还流着口水。
“好香!”四个孩子也流出口水。
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被金毓拦住:“等冷一些再吃,现在还很烫。”
四个孩子哦了声,就围着小桌子而站,眼巴巴的看着大碗里的蚂蚱,还撅着小嘴使劲的吹呀吹。
待蚂蚱凉一些了,不用金毓喊开始,他们就直接伸手抓着吃了,入口香香脆脆的,一个个吃得跟小猪似的,好不欢快。
粮食收成完毕,金毓做了个记录,然后发现,今年所种的每种粮食都比去年增产了百分之五,水稻最高已经达到亩产一千三百斤。
金毓咋舌:“灵泉不愧是灵泉,不用杂交水稻种子,也能种出高产水稻,神奇!”
叮!
感受到了什么,金毓眸光一亮,从空间里掏出手机,果然,粮食大丰收之后,手机又升级了,空间再次变大。
金毓大喜 ,意念一动,往空间种植了各种农作物,粮食、树木、花草,一样都不少。
她的这个空间,已经自成一方小世界了!
晚上,金毓跟梁元分享了自己的喜悦,梁元立即找了几个侍卫和侍女看着熟睡的孩子们,带着金毓去了牧场,试着将野牛王这些大型野兽装进空间中。
依旧是需要金毓用手触摸之后才能装进空间。
看着眼前这个没有蓝天白云黑夜的陌生地方,野牛王、野牛群、疾风、马群都有点懵。
“哞!”野牛王瞪大了牛眼,看到不远处有青草和泉水,立刻眼冒星光的狂奔过去,吃草喝水。
哞!这里是什么神仙地方,青草和水都好好喝!
其他动物也跟着野牛王吃草喝水,一入口就停不下来了,太好吃了!
正兴奋着,众动物忽然觉得身子一轻,眼前白光一闪,回到了之前住的木棚中。
“哞!”野牛王不爽了,它嘴里还含着青草。
送俺老牛回去!
“壮壮,你们喜欢刚才的那个地方吗?”金毓笑嘻嘻的看着动物们。
众动物使劲点头。
喜欢,肯定喜欢的,那里的空气和吃的都超级好。
金毓笑着说:“还想再去一次吗?”
野牛王哞了声,不仅一次,还想一辈子留在那里。
金毓诱哄道:“那个地方是我创造的,只有我才能带你们进去,想住在那里,你们就必须乖乖听我的话,青草树叶水果鱼肉随便你们怎么吃,但绝对不能搞破坏。”
“另外,你们不能一直待在里面,只能偶尔进去一次。”
“以后我们若是要出远门,你们想要跟随,我可以把你们送进去,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收完粮食后不到一个月天气就转凉了,百姓们又开始播种适合在冬季种植的农作物。
梁元和金毓带着孩子们来到军营,见了孟飞豹等人,如今的孟飞豹已经凭借实力坐上了将军的位置,孟飞云成了军师。
明国的人虽然不多,但将士却不少,有一万两千多人,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壮年男人参军。
不仅有男兵,军队还有女兵,人数只有一千,全部听命于金毓,最先跟着金毓的那百个侍女,除了陆小悠嫁给了丁风,少部分留在了梁庄,其余都在女兵中,成了真正的女将。
无论男兵还是女兵,个个都能以一敌十,且都是识字的,书院每年开学前十天,所有学生都必须来军队进行军训。
日后若是有孩子长大后想要当兵,也可以凭本事考入军队。
孟飞豹二人是第一次见到三胞胎,自从加入军队之后,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忙着训练,提升自己,一直没有去梁庄,三胞胎的满月宴和周岁宴都没有去参加,只是送去了贺礼。
认识了孟飞豹二人之后,梁元和金毓又带着三胞胎在军营四处走动,让将士们都记住他们家这三只的长相。
金毓夫妻二人带着孩子们在军营一日游的时候,赤云国,皇宫,龙千羽看着眼前包装精致,味道独特的酒问:“这是什么酒?哪来的?”
第274章 李信想起了一切
身后的老太监当即上前恭敬道:“回皇上,此乃葡萄酒,是苏家人从龙城国购来的,听说此酒是限量售卖的,苏家人预定了许久才买到十瓶,全送入了宫中。”
“葡萄酒?龙城国何时有这等东西了?”龙千羽再次尝了一杯葡萄酒,他并不是很喜欢这种酒的味道,但的确挺好喝的,很独特,因此心中好奇,下令宣苏华进宫。
将葡萄酒送进宫里的时候,苏华就猜到皇上肯定会召见自己,所以早已经做足了准备,待宫里来人,立马就跟着进了宫。
龙千羽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出自己心中好奇的:“葡萄酒可是龙城国自己酿造的?”
苏华拱手恭敬道:“回皇上,臣也不清楚,只知此酒是在龙城国京城中一个名为明悦的大商场中售卖,每月限量千瓶,价格极其昂贵,草民找人打听了,明悦商场并不属于景家,是一群神秘人开的,只是景家与那些人的关系极好。”
“景家?”龙千羽俊眸眯了眯,龙城国虽然只是第三大国,排名在赤云国之下,但却是他最忌惮的国家,尤其是景家,这个家族看似只是商贾家族,但其势力错综复杂,底蕴很深,比龙城国皇族还要可怕。
龙城国是经济大国,是诸国之中最为富有的,国库年年充实,从不缺银子粮食这些东西,各国都羡慕得很,可传言里,景家的金库却比龙城国国库还要多几十倍,和各国的商人都有合作,只要景家一个不爽一声令下,断绝与哪国合作,那个国家就会陷入经济危机。
所以,明知景家是个威胁,却没有国家敢正面与景家杠上。
龙千羽近两年一直在让人暗中查探景家,可查到了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葡萄酒能闻名到赤云国,可见其魅力,若真是景家酿造的,景家岂不是又要发一笔大财,其财力更是势不可挡。
龙千羽捏紧了拳头,看着眼前的酒瓶,问苏华:你们苏家能否酿造出比这个更好的果酒?
苏华没有立刻打包票,而是斟酌了一番,长叹道:“只怕不行,太难了,我们自己尝试过,想要做出一模一样的葡萄酒,酒是做出来了,但那味道却和明悦商场的完全不能比,相差太大了!”
龙千羽感到很失望,但并没有难为苏华,正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有太监来禀告。
“皇上,逍遥王求见。”
龙千羽让苏华退下,让龙千辰进来。
一脚踏进御书房,龙千辰就直言道:“皇兄,听说你要下旨将护国公家的嫡长女赐婚给臣弟?”
他很气愤,上次皇兄要他娶妻,还说母后染病,没有多少日子了,结果母后却好好的,他反悔没娶妻,皇兄这会儿居然急了,要强制性的给他赐婚。
他实在不能忍!
龙千羽看着他:“是,秦雪玉是京城第一才女,端庄温柔,年龄与你只相差六岁,甚是般配!”
龙千辰不屑道:“什么第一才女,不过是个表面喜欢装揉做作内里狠毒的小丫头而已,皇兄,我可是见过这个小丫头的,亲眼看到她陷害王尚书家的女儿,把人推下水,叫护卫下去救人,想要毁掉人家姑娘的名节,不仅如此,她还亲手划烂了自家亲妹妹的脸,毁了容貌。这样的女人,臣弟不敢娶,也不想娶,还请皇兄请勿下旨,否则臣弟就逃婚给你看。”
龙千羽沉着脸道:“皇弟,你的身份摆在那里,你娶的不是妻子,而是......”
龙千辰苦笑道:“我知道,皇兄是想拉拢护国公府,但是方法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牺牲臣弟的姻缘,皇兄,臣弟也不瞒你了,其实我已有心上人。”
龙千羽有些意外:“是谁?”
“段红英!”
……
“李大人,小心!”
李信脑袋忽然一阵抽疼,一晃神就被对面的人踹落比武台,脑袋着地重重摔在地上。
四周的锦衣卫纷纷围过来。
“李大人,你没事吧?天哪!你的头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