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3节
作者:
水月聆风 更新:2023-01-09 15:55 字数:3933
看着这只狐狸,梁元问:“它哪来的?”那肚子,似乎还怀了崽子。
金毓抱起红灵道:“它叫红灵,是雪团的媳妇儿,已经怀崽了,我看不出它怀了多久了,你能看出来吗?”
她虽然有灵泉,因金手指得动物喜欢,但她对大多数野兽的习性丝毫不了解,尤其是发情期和生产期。
梁元打猎多年,上辈子学医的时候,还用各种动物做过试验,对狐狸倒是挺了解的,只是对着红灵的肚子看了几眼,又伸手摸了摸,就判断出它怀孕有多久了。
“狐狸的孕期是五十一天左右,它现在的情况至少已经怀孕四十天左右。”
金毓一喜:“这么说,要不了十一天,红灵就得生了,我们家又要有新成员了。”
见金毓开心,梁元也跟着开心,她喜欢的东西,他也会跟着喜欢,这叫妇唱夫随。
“我们给雪团一家做个窝吧,既然都快生了,红灵就别再去山里了。”
“好。”
想着梁元在外辛苦多日,金毓今日下午也不去地里了,留在家里陪着梁元,做了晚饭给他吃,晚上歇息的时候,红灵又跟着进了屋,刚进去就被梁元一把逮住,抱到了金家那边,放到了野牛王的背上。
雪团正趴在野牛王的背上睡得香呢,忽的看到蠢媳妇儿被梁元拎过来了,开心的伸出爪子,把它按在了自己的怀里。
红灵气得咬了他一口,狠狠的盯着梁元怪叫。
梁元警告的对雪团道:“看好你的媳妇儿,别再让它纠缠我媳妇,否则断你们灵泉水。”
说完就转身回了家,继续跟金毓你情我浓。
总共耗时十五天,一台织布机终于诞生,制造繁杂,织布更为繁杂,金毓撇开了所有事儿,专心投入织布工艺中。
纺织所用的原料有、葛、麻、丝、棉、毛等等,明国还未种出棉花,现在所用的棉花都是从外面购买来的,也不会养蚕,所以没有蚕丝,常见的只有麻、葛、毛几种原料,金毓便选择用麻来试着纺织没有使用手机买棉花,打算等今年的棉花种出来后,明年扩散种植。
心里也在祈祷着,希望手机以后能升级出养蚕技术,把蚕丝也给做起来。
说来真是惭愧,她在现代主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开了淘宝店铺卖大码服装,放在这里,啥也用不上。
她好多东西都不会,全靠手机了,等这手机升级到极限了,她也能成为满级大佬了,啥都会的那种。
一想到这些,金毓就觉得美滋滋,浑身都是干劲。
她充满干劲的在纺织屋里干了才三天,就被金母给喊了出来,告知红灵下崽了,生了五只小崽子,三只白狐,两只红狐。
“这么快?”金毓很吃惊,她感觉红灵跟着自己还没多久,咱们就下崽了呢!
“快什么快,进纺织屋之前,你跟我说过,红灵就是这两天下崽,转头你就给忘了,走走走,到外面来放松放松,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小崽子,它们长得可好看了。”
小崽子生下来已经有一个时辰,身上的毛都干了,比刚生下来那会儿软萌很多,只是一眼,金毓就喜欢上了这些小崽子,而红灵也乐意她亲近自己的孩子,任由她随意打量也不攻击。
“啾啾!!”雪团高兴的在一旁转圈圈。
我当爹了,我当爹了!
它想叼着崽崽去跟野牛王这个大兄弟炫耀一番,可惜野牛王去山里和媳妇儿一家玩闹了,不在木棚里,雪团只得去找马儿和鸡鸭鹅们炫耀。
可惜那些马和鸡鸭鹅压根就看不懂它的意思,没搭理它。
小狐狸们出生后的第二天,就被雪团两口子带进了大山里,野兽还是得在山里生活,习惯了外面的生活,就怕以后进山不适应。
目送雪团一家进了山,金毓本想回家继续纺织,可路过田野的时候,才恍然发现,二十天过去,地里的秧子已经可以二次移栽了。
于是乎,她也不急着做纺织了,把侍女和短工们都召集起来,在金母和金兰的指导下,进行犁田和栽秧大业。
野牛王和八头野水牛全都被带出了大山,一看到金毓,野牛王就告知,它媳妇儿怀孕了,只是肚子不明显。
除了野牛王媳妇儿怀孕,水牛群里还有一头母牛也怀孕了,不是野牛王的崽。
家里又要添成员了。
“你们既然怀孕了就别下田了,来,去那边吃草,看到那些草了没有,那是我弟虎子特意给你们这些牛马羊种的,以后对我弟好一点,听到了没有?”金毓把野牛王媳妇儿和另一头母牛带到草地这边,在它们耳边絮絮叨叨的。
第193章 西瓜大丰收
没了两头母牛,金毓也还有其他牛可用,尤其是野牛王,一牛可抵十头牛,此次犁田,依旧是金毓亲自操控野牛王,其他野牛,则由来干活的短工管理,这些野牛经过调教,与人类多次相处相处后,已经变得温和了许多。
七头牛齐上阵,又都是身强体壮的野牛,二十亩水田,不到半天就犁好了,金毓等人犁田的时候,金母和金兰就带着侍女们扯秧移栽,金娇和梁月则和其他人在家中做饭。
裴丞相等人得知今天是栽秧的大日子,纷纷带着各位村长和书院的学生们全来到田地这边观摩,牢记粮食的种植过程。
分工明确的忙碌了一整天,众人累得浑身酸疼,可再累他们的脸上也依旧笑容灿烂。
大秧栽完后的第五天,五月三十,夜。
金毓在纺织屋忙了一整天,正起劲的时候,梁元走了进来:“晚饭做好了,别忙活了,走,先去吃点东西。”
金毓惊喜的看着他:“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梁元露出神秘笑意:“为了给你一个惊喜。”
他说着拉起金毓,往屋外走去。
今夜星空明亮,院子里的每棵树上都挂了灯笼,灯笼的旁边,还摆放了各种颜色的花朵,金父等人此刻全围站在一张大木桌旁,桌上摆放着各色佳肴,蔬果海鲜鱼肉都有。
金毓很意外:“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大家都过来了,还做了这么一桌丰富的美味。”
金母对金兰笑着说:“我就说这丫头会忘记的吧!你们还不相信,看她一脸懵的。”
金毓摸着后脑勺,不明白金母这话是什么意思:“娘,你在说什么呢?我忘记什么了?”
梁元拉着她走到桌边,温声道:“今天是你十六岁生辰。”
金毓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惊讶的捂住嘴巴:“我的生辰?今天是?”
金兰道:“五月三十,你整天忙着织布的事儿,把自己的生辰都给忘了。”
金娇噘嘴道:“大姐不止忘了自己的生辰,还忘了我的生辰,我十三天前才过的。”
梁月也嘟嘴:“也忘了我的。”
金虎看着她:“我大姐压根就不知道你的生辰,我和娇娇也不知道。”
梁月:“......”心好痛。
她赶紧对金毓道:“嫂子,我是六月十六生的,你要记好了,一定要记住哦。”
丁洒惊讶道:“跟我是同一天生辰。”
金兰道:“阿洒比小月大了整整一岁。”
丁洒看着梁月,笑得阳光灿烂:“这是我们俩的缘分,以后我们一起过生辰好不好?”
梁月挨近金毓,一口回绝:“不要,我只要嫂子。”
金娇委屈:“你不要我这个好姐妹了?”
梁月想了想说:“可以加你一个。”
金娇轻哼:“这还差不多。”
看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金父不由得感叹:“记得去年我们就是在六月中旬开始逃荒的,不知不觉的,就快有一年了,还好我们都还活着。”
逃荒的那段日子,是他们今生最难忘的。
金母对金毓道:“今晚的饭菜,都是阿元亲手做的。”
她端起桌上的长寿面:“还有这碗长寿面,也是阿元做的,你快把它吃了,不然就要起坨了。”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说了声谢谢,接过了金母手中的长寿面。
大伙儿全部落座,开始热闹的进餐。
饭后,大家也不急着回去休息,全都在院子里谈笑风生。
说到了以前,说到了未来,说到了梦想。
两天后,油菜籽成熟,可以收割。
村民们又来围观。
“油菜籽是做什么的?”
“听说是榨油的。”
“那么小的籽,怎么榨油?”
“我也不知道,但梁夫人说了能榨油,那就肯定能榨油,不过今年的油菜籽是要留做种的,不榨油。”
听着大伙儿的议论声,金毓抹了抹头上的汗,她压根就不会榨油,她们三家人也无人会榨油,但尽管如此,这油菜也必须种起来,还有花生玉米等等东西,她始终相信,日后手机肯定会升级出榨油配方。
总共三亩油菜地,虽然新开的地地质差,对油菜的产量会有影响,但是因为泉水的关系,今年的油菜还是大丰收,达到了每亩三百七十斤的高产,乐坏了金母等人,要知道,以前在大坪村所种的油菜,最高亩产也才两百九十斤,现在他们居然用先开出的烂地种了三百多斤,简直逆天了。
大秧移栽后的第二十天,梁元带着人去找来了一些鲤鱼、鲫鱼鱼苗,放入了稻田之中,金毓给大家说了养殖稻花鱼的事儿。
得知在田里养鱼居然还有诸多好处,百姓们都惊呆了,隔三差五的来梁、金、丁三家的田野边看鱼,同时,还会抽出时间去开荒。
见百姓们都如此勤奋,金毓和梁元很是欣慰,金毓继续忙着纺织事儿的时候,梁元派了人修建晒粮场,每个村至少要有一个晒粮场,这样种出的粮食才有地方晾晒。
时间转眼过去一个多月,进入了七月中旬,金毓所种的西瓜、土豆等等蔬果全部成熟大丰收。
烈日当头,纺织屋里,金毓站在桌前,看着自己花费无数精力纺织出来的那匹布,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总算做出来了,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可基本的技巧算是掌握了。”她伸手摸了摸布匹:“就算脑子里有技巧,但真的试验起来,还真的挺难的,熟能生巧啊!我还得多练习一些时日才能出师。”
只有学好了织布技巧,她才有资格去教导其他人,把纺织技艺传下去。
“小毓。”
正琢磨着再继续纺织的时候,屋外忽然传来了金母和金娇兴奋不已的声音。
她们两人还未进门,就被守在外面的孟小云和陆小悠拦住。
“金老夫人,夫人正在忙,不允许打扰。”
金毓从屋里走出来:“没关系,我已经忙完了。”
她看向金母和金娇:“娘,娇娇,你们怎么过来了?你们手里拿着的是?”
西瓜,还有土豆?
金母抱着手里的西瓜快步过来,在金毓的眼前晃了晃:“看到了没有,这是你种的西瓜,成熟了,红了,可以吃了。”
见西瓜上有一个三角口子,露出了红彤彤的果肉,金毓惊喜的拿过西瓜,仔细的闻了闻:“好香,这么快就能吃了,啊啊啊,太好了!”
金母笑得眼儿弯弯:“一亩地的西瓜,全部长势极好,多的我都数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