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都花落,沧海花开 第32节
作者:君子以泽      更新:2022-08-25 21:25      字数:5989
  “我可以变成你师尊,你看清楚了他的样子,再想想,你到底想要什么。”
  然后,青龙在一片山脉旁停下,放我下来,转而化成了烟雾。渐渐地,有一个人影从烟雾中出来。看见胤泽的模样,我惊愕地捂住了口:“怎么可能如此像?”
  “你现在如何作想?”
  看见眼前这双眼睛,我的心又跟被小锯子抽拉一般,痛得不得不用手去按胸口。我道:“还是很难过。”
  “还是什么都不想要么?”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他站得这么近,我一时紧张得难以呼吸,下意识后退躲避。谁知,他一只手握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回去,另一只手搂住我的后腰,然后垂下头,重重吻住我的唇。听见自己发出了一声受惊小兽般的叫声,我立即挣扎着想要躲开,他却加倍用力将我钳制住。然后,他嘴唇松开些许,贴着我的双唇,低低地说道:“这个,不想要么。”
  脑海中,只剩一片空白。他深情的凝视令我知道,这不是师尊。师尊永远都不会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尽管如此,因为两个人实在太像,我的浑身乃至心脏,都在微微发抖。见我没有反应,他低头快速轻吻我两下,便一边摩擦着我的嘴唇,一边将舌头探了进来。两人舌尖相碰的那一刻,我感觉心脏狂跳到快坏掉了,闷哼一声,别开头道:“不行,不行,这真的不行……”
  “薇儿,转过来。”
  虽然还是命令的口吻,却令人莫名感到缠绵,我从头皮到尾椎都如电流击过。我不受控制地把头转回去。他抬起我的下巴,再次吻了下来。这一回并未变得好一些。他只象征性地与我温柔交缠片刻,便狂野地、粗鲁地吻下去。我真的知道,这是高高在上的胤泽神尊绝对做不出的事。然而,却像是中了罂粟花的毒,产生了被他热情灼烧着的错觉。心疼得快要窒息了,却如同浑身灌了最甜的蜂蜜……
  最后,我颓然地坐在地上,垂下脑袋,一直抹着眼泪。发现真相以后,我并没比之前轻松多少,反而更绝望了。
  “真的不行,他是我的师尊啊……我视他如父,真的不能做出这种违背伦理的事……”
  “倘若他对你有超出师徒情谊的感情,你还是这样想么?”
  我使劲摇头:“他不会的,他不喜欢我……”
  “你没问过他,又怎会知道?”
  “我不想问他。我只想当他的徒儿。”
  “你的反应可不像是只想当徒儿。”他缄默良久,仿佛在试探一般,“若他想娶你为妻,你会答应么。”
  第34章 重返溯昭(补全)
  尽管只是幻象,坦白了也没有关系。但是,这份感情若再不压抑下去,下次见面,我会再无颜见他。
  “不会。”我看着泪水一次次模糊视线,又一滴滴落在地上,“胤泽神尊,他是我的师尊。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敬他,崇拜他,但绝不会想要嫁给他。”
  这时,我的包裹动了动,玄月从里面伸出颗小脑袋,不解地看看我,又扭过脑袋看看青龙。青龙在我对面站了许久,始终无言。终于,他在玄月头上摸了一下,转身化龙,一驰飞入高空。
  他一下便没了踪影,我的泪水却始终止不住。其实不过是一个无意义的试探,师尊本人并不知道,为何我会这样难过?想起方才自己方寸大乱,魂飞魄散的反应,我更觉得绝望,大声哭出来。
  玄月也急了,咬着我的袖口,用爪子指了指不远处的空中国度。我顺势望过去,突然没了眼泪——那是溯昭!我的家乡溯昭!原来,青龙大人早已把我送了回来,刚才化身师尊,不过是在逗我开心。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我浑身僵了一下。刚才,我居然被青龙大人亲了……这大色龙!!!
  和翰墨在溯昭城门外会过面,我们决定分头行动。他先去搬救兵,我则靠法术偷偷潜入紫潮宫,追寻开轩君的踪迹。然而,这一路从城门飞到紫潮宫,我的心情却上下起伏了无数次。
  溯昭,被神庇佑的水之国度,本应生机勃勃,花好月圆。但在此处,我只能看见满目萧条,半城倾颓。
  洛水上,水光粼粼,倒映出来的,不再是拨弄箜篌的美丽女子,而是飞沙走石的荒漠;泛黄的空中,不再有那么多佩剑持琴的溯昭氏舞水登天,唯剩稀疏的灵鹤飞得漫无目的;偶有玄鸟从紫潮宫里匆匆离去,也不愿在任何地方逗留;空中城镇的楚馆秦楼,早已只剩断壁残垣,放眼望去,一整条街只有个卖唱的女子,唱着一首凄婉的曲子,衣衫褴褛的老者路过,在她的铜樽中丢下一颗翁珀,便倚墙驻足倾听,不再离开……
  尽管之前翰墨已跟我描述过溯昭的现状,但这眼前的每一幕画面,还是令我瞠目结舌。遥想十年前,溯昭正逢盛世,国运昌隆,天下大治。大祭司思伯出海取经,父王推行“珀绒兼行”制,为鼓励更多人来此,大量减免异族住民赋税,史官将此记载为“昭华之治”。
  如今,十年,才过了仅仅十年,溯昭已变成了这个样子。这种悲凉,岂是仅仅心痛二字可以描述……
  想到这一切都是开轩君干的好事,新仇加旧恨,那股发自内心的火气便不断涌出,让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了他。
  为了不被这些情景干扰,我加快前进速度,抵达紫潮宫。没想到自己运气大好,刚一爬上开轩君的宫殿上方,便看见他鬼鬼祟祟地溜出来,跑到一个枯井旁,施展法术,将一面锦幡插在地上。
  然后,锦幡下方出现冰蓝色的法阵,他往四周看了一眼,踩入法阵,整个人就消失了。在里面待了不足一盏茶时间,他又悄悄走出来,正伸出手想再度施法,殿内却传来了二姐的声音:“人呢,怎么转眼不见了?”
  “陛下,我在这里!”开轩君急冲冲说道,回头看了一眼那锦幡,无暇顾及,便回到了殿内。
  我赶紧跳下来,靠近那法阵想看个仔细,却不小心被它吸了进去。
  四周的景象迅速扭曲,进入梦境般,我重新抵达的,是个深黑色的虚空世界。身后有一个椭圆形出口,面前有一条长长的凌光道路。往前走了一段,周围环境一闪,我又进入了一个深紫色的世界,身后同样有一道门。
  就这样不断前行了数道门,里面的颜色越来越浅,却什么也没有,我觉得有些无趣,想要离去,却听见有女人幽怨地哭道:“还我,还我,把他还给我……”
  这声音凄厉至极,我被吓了一跳,回头,却看见一个女人离我不足一米远。她身穿锦绣深衣,却弯腰驼背,蓬头垢面,抱着一团棉被,眼睛是血红色,活脱脱一头母兽:“把我的孩子还给我……”
  那只剩红色的眼眶里,流下了血泪,乍一眼看去,就像是被剜去双眼。我被吓得后退几步,她却伸长了手,步步逼近:“还给我,你这个狼心狗肺的魔,把他还给我!把孩子还给我!”
  她挥舞下来的爪子,伴随着最后嘶声的尖叫,速度实在太快,我没能闪开。原本以为脸会挂彩,却发现她整个人就像一团光,已穿过了我的身体,跑到了另一头去:“还我孩子,还我孩子!不要夺走我的孩子……”
  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被这恐怖的神形吓得不轻。掉头发现,她似乎根本看不见我,只是拖着被子,像疯子一样到处乱抓。她这副模样,令我想起了上一次中邪的傅臣之。
  忽然觉得这里极不安全,我转身原路返回,逃出了这个诡异的地方。
  然而出来时,我正巧碰到回来的开轩君。
  他快速收了锦幡和阵法,质问道:“你都看到了什么?”而后他愣了一下,眼中的情绪复杂已极:“……洛薇?”
  “对,是我。”我回他一个浅浅的微笑,“托你的福,我没死。”
  “很好,那就再死一次吧。”
  他伸手,正准备施展法术,却看了我身后一眼,转而把手捂在胸口:“洛薇,真是你?你不是死了吗?”
  不用想,二姐在我身后。十年未见,我还是感到十分忐忑,深吸一口气,转过头去,面对身后年轻的溯昭帝。
  二姐穿着帝王的玄色长袍,一头青发垂在肩上,瘦得如柳扶风,眉目间满是震惊:“……薇薇?怎么可能……我、我是看错了么?”
  我道:“二姐你没看错。我没死,而是去拜了师。”
  很显然,二姐已有些反应不过来:“拜师?”
  “对。这十年,我可是没有一天没想到家乡。只要想到有个人令我们国破家亡,我就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二姐道:“你说的人,可是傅臣之?”
  “不,是他。”我慢慢转过头去,充满杀意地指向开轩君。
  想来是师尊的名号确实有些瘆人,开轩君吞了口唾沫,却迅速掩饰情绪,指了指自己,露出惯有的轻松微笑:“在下?薇薇妹子,你开什么玩笑?这十年你姐姐伤心欲绝,我看她如此,恨不得你们全部活过来,怎可能会想让你国破家亡。”
  “还嘴硬!你当初设计害死我父母,挑拨我们手足之情,差点害死我,把溯昭弄成现在的鬼样子,还有脸说大放厥词!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现在我就杀了你!”
  我一挥手,他身后的池水冲出来,化冰直击他头顶,但另一道术法却巧妙地将冰化水,再将水引回池中。我回头,愤然道:“二姐,你到现在还是执迷不悟,选择相信他而不是你的亲妹妹?”
  二姐道:“薇薇,其实你能平安回来,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你是我的亲妹妹,我自然相信你,但他是我的丈夫,事关重大,你可否拿出证据?你若所言属实,不用你动手,我会亲自除了他,但这些事若子虚乌有,你却想杀了你姐夫,我也不能坐视不理。”
  “证据我有。”
  当夜,二姐召集了所有将相侯司,在紫潮宫殿内聚集。
  我把玄月抱出来,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文书:“这是生死簿手抄单页,是我师尊从阎罗王那里要来的,上面有幽都的印章和判官的批注。玄月,也就是我怀里这只小穷奇,它的父母被如岳翁引到仙界北境,亲手杀死,但他们却没有除掉虎崽玄月,而是把它丢到了其它老虎窝里,故意转手给虎崽商。后来我在虎崽铺看见了玄月,很喜欢它,却没钱买,是开轩君出钱帮我买的。”
  见开轩君不语,我道:“开轩君,你现在一定在挣扎对么,若是否认,万一我找到买虎当夜路过的住民作证,你就解释不清楚了。但若承认,又可能会有更多马脚露出来。”
  开轩君笑道:“不,小王姬,您误会了。在下只是在努力思索这其中的关系。帮小王姬出钱买了小老虎,便要被曲解成与如岳翁同流合污,是如此理解的么?真是好心当做驴肝肺。”
  我道:“当初你来溯昭,同我父王是如何说的?”
  开轩君道:“这么久的事,我怎么可能记得。”
  我朝一旁的典司摊开手。他走过来,毕恭毕敬地在我手中放下一个卷轴。
  我慢慢打开那卷轴,目光却不离开轩君,见他越来越不安,我才迟迟说道:“这是当年典司记下的笔录。父王问你近况如何,你说:‘近三年来,在下一直游历四海,吟诗品酒,不曾返回天界。唯一见过的仙,便是同样下凡的文曲星,实是有愧于仙名。’满篇谎言,其实你早与如岳翁有勾结!”
  开轩君道:“在下当年所言的确属实,既然根本不曾到回过仙界,又如何与玄武之天的如岳翁勾结?”
  “如岳翁可从未说过他是玄武之天的仙。”
  “如岳翁名声不小,只要是个仙,都知道他住紫微城,有何奇怪之处?”
  “既然如此,你为何要撒谎说,自己三年不曾跨入仙界。实际那之前,你根本就在紫微城!你一开始便欺骗我父王,说你三年未归仙界,只见过文曲星,是做贼心虚吧?”
  “在下确实三年不曾跨入仙界,不懂你为何要说在下在紫微城。你可有何证据?”
  “因为当年你去紫微城,曾在天仙醪馆买下一壶神龟酿,神龟酿价格昂贵,任何买家都需要在簿上登记,这上面,又正好有你的名字。”我又抽出一张纸,放在他面前,指了一下有他名字的那一行,“这,你又如何解释?”
  开轩君脸色苍白道:“在下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这是什么,若无特殊指令,紫微城天仙醪馆的名册,除了老板,就只有仙尊有权翻阅,你连仙都不是,怎么可能把这个弄到手?这其中恐怕有假。”说到后面,他也变得胸有成竹了许多。
  我道:“我师尊与仙尊关系好得很,我不过带了师尊一句话过去,仙尊便把这名册给我了。你说有假么?”
  “胡说八道,毫无证据,你以为随便写一个有在下名字的清单,便可以忽悠众人么?我看,你那阎罗王的文书怕也是假的。”
  “这样希望它是假的么。那我来证实给你看看。”我把文书打开,对身旁的人道,“送火。”
  一旁的侍卫端出火盆,我把文书丢进去,只见那张纸在熊熊烈火中漂浮,却丝毫不见损坏。我道:“判官特产,阎罗纸,这字也烧不化。你是仙,应该比在场谁都懂这并非赝品。”
  “那天仙醪馆那张呢?你又如何证明它是真的?”
  我笑道:“我不用证明它是真的,因为它就是假的。”
  开轩君惊道:“什么……”
  “就你这种没地位的仙,能记住你的人可真不多。在仙界混了足足十年,我才向一个人打听到,你的爱好是喝酒。因此,就编了方才这一段事来骗骗你,没想到你真信了。其实,我连玄武之天都没有去过,到哪里去弄这名册来啊。瞧你被吓得,看这脸色,跟这比比看哪个更白?”我把那张纸放到他脸侧。
  他猛地拨开手道:“既然是假的,已证明我没去过紫微城,这场闹剧可以结束了罢!”
  “还没呢。现在我还要告诉你,不仅这天仙醪馆的名目是假的,连这笔录也是假的。”我拿过卷轴,转过来对着他,同时滚瓜烂熟地背诵道,“当年,父王问你近况如何,你说的是:‘近三年来,在下一直在玄武之天紫微城,吟诗品酒,却极少离开天仙醪馆。唯一有幸结交的仙,便文曲星,实是有愧于仙名。’”
  “什么……”二姐从王座站起来,一个踉跄,差点摔下阶来。
  这下,开轩君的脸色是真正比纸还白,他指着我,颤声道:“你、你玩我……”
  “对,我就玩你。才过了十年,那么重要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简直迟钝如牛,愚蠢如猪,还好意思占着溯昭玺不放。”我朝他伸出手,“把玺还来。然后给本小王姬跪下,受死。”
  谁知,开轩君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洛薇,就算是在下做的,那又怎样?现在帝王玺在在下手里,也就是说,即便是你姐姐也无法动在下一根汗毛。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在下倒要要看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你、你——”二姐指着他,气急发病,一口鲜血吐出来。
  我赶紧与人一同前去照料二姐,好不容易将她安顿好,开轩君那小人得志的疯狂笑声,却始终不曾停过。我忍无可忍,双手击掌,把丞相叫了过来道:“如遇此等情况,本小王姬该当如何是好?”
  丞相道:“若溯昭帝或持玺之人做了罪大恶极、大逆不道之事,前王位继承候选者,可以向其进行武力挑战,并夺回帝位与王玺。”
  “那开轩君如今所作所为,可算罪大恶极、大逆不道?”
  “可谓穷凶极恶。”
  我道:“开轩君,听到了么?”
  开轩君狰狞笑道:“求之不得。十年前没亲手杀了你,是我不好,怕脏了自己的手。不过,今天再杀也不迟。”
  接着,我们在众人的拥护下,走到紫潮殿外。我大声说道:“开轩君手中有魔物,可以通向一个恐怖异界,想他早已是个半魔。待我将他逼出原型,也便不再是我们崇敬的仙。届时,你们可以亲手将他碎尸万段,也不用怕被沧瀛神惩罚。”
  听见热烈的掌声,开轩君勃然大怒,双手交握在胸,伸出食指,一股强风从地面涌出,扬起他的头发。青丝尚在飞舞,这阵狂风已卷起满地土砾,形成一道沙暴魔掌,张开五指,朝我袭来。我伸出双臂,手心朝向自己,勾出一道水幕,轻而易举化解了他的攻击。然后,一手轻推出水纹使自己后退,另一手指向他,召唤洛水形成冰柱,从他头顶落下,他立即变化法术,抵御攻击,但反应稍迟了一些,还是被冰柱擦伤了脸。
  他有些狼狈地跌了几步,擦掉脸上的血迹,抬头看了一眼山岭,一下卷起袖袍,飞了上去。料到他是想从高处下手,我也跟着飞上去,站在他对面的山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