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章哥谭市的异人老大
作者:咸鱼君      更新:2022-09-10 03:30      字数:2404
  直到索菲娅女士高兴到没有力气继续庆祝下去,她才冷静下来。
  我先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把自己的来意,告诉了她。
  “你是说,你们是来找我打听黄昏教会的?”
  “没错,索菲娅女士,我希望您能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我。”
  索菲娅认真的说道。
  “林,你放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我的上帝,我一定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通通告诉你!”
  索菲娅告诉我,她的确是女巫,原本生活在美利坚中部的一个小城镇中,假冒心理治疗师,靠着白巫术帮人调整情绪来营生。
  十年前,另外一个女巫找上了她,要求她加入黄昏教会,并为黄昏教会做事。
  索菲娅知道黄昏教会是一个黑暗组织,拒绝了那个女巫的邀请。
  没想到,这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那个女巫给了她三天时间,如果不加入黄昏教会,就会对付她。
  索菲娅知道自己对抗不了黄昏教会这个庞然大物,决定背井离乡,来哥谭市生活。
  哥谭市是美利坚第一大城市,异人多,势力复杂,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黄昏教会的人来哥谭市捣乱,也不容易。
  她想不到的是,那个女巫第一次见她时,就对她下了诅咒。
  即便是她搬到了哥谭市生活,也难逃厄运。
  这十年来,别人每过一年的时光,索菲娅都仿佛度过了四年,很快就老的不成样子了。
  要不是碰上了我,再过一两年,她就会死了。
  听完她的讲述后,我心凉了一半。
  索菲娅没有去过黄昏教会,难不成她也不知道黄昏教会在哪里?
  索菲亚连忙解释。
  “不用担心林,这些年我也一直在调查黄昏教会,还是知道很多隐秘的。”
  “黄昏教会的大本营在欧洲,不过你的女儿肯定不会被带去那里的。”
  没错,从美利坚到欧洲,要坐飞机过去,小鹿是被人绑架的,不可能上飞机。
  “黄昏教会在美利坚的分部,在底特律城。”
  底特律?美利坚的汽车之城?
  索菲娅提醒我。
  “林,如果你要救回女儿,必须要弄到进入黄昏教会的身份牌。”
  “当初那个坏女巫让我考虑时,曾经给了我一块身份牌,不过我在哥谭市寻求到庇护时,把身份牌给了哥谭市的异人老大。”
  哥谭市的异人老大?
  “是谁?”
  我心里嘀咕,总不会是蝙蝠侠布鲁斯老爷吧……
  “他叫弗兰克,我会向你们引荐他的。”
  “只不过弗兰克有一则铁律。”
  “等价交换。”
  “如果你想在他手中得到东西,就必须拿出等价的东西与他交换才行。”
  “当初我用黄昏教会的身份牌,换取了自己的在哥谭市的安全。”
  “你们要拿到身份牌,最好提前准备一下筹码。”
  等价交换?我笑了下。
  “没问题,我宝贝挺多的。”
  今天时间已经有些晚了,索菲娅说明天再带我们去见弗兰克,弗兰克在晚上是不会见客的。
  我虽然心急,但也没别的办法。
  况且与弗兰克进行等价交换的筹码,还在酒店行李箱呢。
  我们三人回到了酒店,冯伟三天没睡觉,回到自己房间倒头就睡了。
  我和宁楠楠也很累,冲了个澡,就睡了。
  睡梦中,我被手心中滚烫的地府鬼印给惊醒了。
  我刚翻身起来,宁楠楠也醒了。
  她脸上的表情,十分戒备。
  “老公,门外好像有东西,我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我点了点头。
  “你先穿好衣服,我出去看看。”
  “小心点。”
  我万分小心,毕竟是在异国他乡,这里的异人和华夏的阴人手段不同,不得不防。
  我打开门,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从门缝中涌了出来。
  与之前见到雷登不同,血腥味中夹杂的气息,我竟是感觉有些熟悉。
  似乎并不是第一次遇到。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酒店的走廊外里没有一个人。
  只有头顶上隔着三米一个的顶灯,亮着微弱的光。
  我激活地府鬼印,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宁楠楠穿好了衣服,跟在我的身后,她提前写好了两道灵篆,夹在指间。
  我走出房门,忽然间,吱吱呀呀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我循着声音看去,几十道黑影向我扑了过来。
  黑影不大,似乎是鸟。
  等这些影子飞的近了,我才看清,不是鸟,而是蝙蝠。
  这些蝙蝠眼睛通红,空气中的血腥味,就是从它们张开的嘴巴中传来的。
  吸血蝙蝠!
  我正准备召唤地狱寒风将这些蝙蝠冻住,宁楠楠先我一步动了手。
  两张灵篆飞出,射入蝙蝠群中。
  嘭嘭两声,灵篆炸开,变成两团火焰。
  火焰一闪而散,别看不怎么壮观,威力却是十足。
  所有的蝙蝠都被烧成炭黑状,从空中掉了下来。
  我在走廊的尽头,看到一个身影一闪而过。
  我冷哼一声。
  想跑?
  我召唤出三只鬼兵,而且生前都是田径运动员的类型。
  我施展拘魂遣鬼,三只鬼兵附体,我奔跑的速度瞬间提升。
  我敢说,自己跑的比博尔特还快。
  那道逃跑的身影,不出片刻,就被我追上了。
  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返身就是一记过肩摔!
  嘭!
  这人被我摔在地上,整个人都摔懵了。
  等他回过神来,我的手已经掐在了他的脖子上。
  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白人青年,脸色煞白,跟涂了一层面粉似的。
  与肤色不同,青年的嘴唇异常鲜红,像是涂了血。
  最惹人注目的,是从他上嘴唇中露出的两颗尖锐的牙齿。
  怪不得我觉得刚刚的气息很熟悉,原来是吸血鬼。
  当初吸血鬼约翰逊前往华夏,就是被我弄死的。
  这个小吸血鬼的本事,比起约翰逊差了不止一点半点,比街头小混混强一丢丢。
  操控吸血蝙蝠的手段,放到华夏阴行中,也就是个不入流的小功夫。
  地府鬼印滚烫,小吸血鬼似乎很害怕,一直在打着哆嗦。
  “别杀我……我知错了!”
  我故作凶狠的样子,手心微微用力。
  “告诉我,为什么要找我麻烦!”
  “你要是拒绝回答,我就拧断你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