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作者:
张饮修 更新:2022-09-01 02:45 字数:3315
这回电话那头是裴穗的男朋友, 语气很急, 问她能不能再给她带件外套。
甘却照例应下, 拿齐东西之后匆匆出门, 十分钟后又气喘吁吁地折回来。
“天呐、这记性!明天要、多吃几个核桃!”
她自言自语,手忙脚乱地进房间换衣服,刚刚是穿着睡衣呢, 撒着脚丫子就想走了。
她跟裴穗这室友,俩人的相处模式一直是:平日里相安无事,有事则互相帮助。
但这还是甘却第一次感觉事儿有点大的时候,难免心里着急,坐在出租车上也一直催司机快点再快点。
2
门铃声响了两遍,床上的人一点都不想起身给来人开门。
于是当门开了时,映入于尽眼帘的,就是某人的一张冰霜脸。
“还没睡醒呢?”他自动自觉地挤进去,“你这都睡了一整天了。”
“有事?”没事的话他就可以逐客了。
“有啊,今晚有空吗?跟我出去呗。”于尽知道他不可能再倒回床上去睡的,有人在的时候他绝对睡不着。
“去哪?”他说着就转身进了卧室,还顺带拉上了门。
于尽不敢去拉开他的卧室门,在主厅里拔高声音说:“三里屯,突然有点怀念百大dj的场子。”
好一会儿过去,里面压根没动静,他怀疑那人真的破例跑回床上睡觉去了。
这间酒店的这一套房,几乎成了他的固定住所之一,每回他来北京,必定是住在这里。连同房内的一切装饰摆设,似乎都被他改成了他的格调,简约,冷清,质感,带着北欧式的低调奢华。
于尽刚想抬手敲门,他就从里面拉开了门,刚刚似乎在洗漱。
“我去趟太古里。”
“那你不陪我去喝一杯了?”
“看心情。”
“这句话的意思多半就是没可能了。”于尽耸了耸肩,就知道这人的脾性。
他没理他,转眼又进了更衣室。
出来时换掉了之前的休闲家居服,随意套了件黑 t 和黑色牛仔长裤,闲适又显年轻。
坐在沙发上的于尽盯着他看了几秒,问:“你能不能换件衣服?”
“理由。”
“你这样看着像未成年你知道吗?”
长指轻拨额前碎发,他的表情一言难尽,“那我再去剃个光头?有助于扮老。”
“你乐意……也行!”
“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肤浅的,于尽,”他抽了张纸巾,边擦着手边转身背对他,“不信你看我背影。”
“不好意思,您的背影依旧是未成年。”
“出去。”
“恼羞成怒了这是。”
…………
3
最后他换上纯黑色衬衫,扣子一直扣到锁骨上方,下摆束进皮带里。反袖式的衣袖被挽起到臂弯,露出小臂。
于尽说这样看着勉强像个大人,再解两颗扣子的话,会更像。
刚一说完就被他踹了几脚。
张知道这些人一向爱调侃他的年龄,但也绝没有‘未成年’那么夸张。
衣着风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随意改变一个人的外显年龄。
大多数时候,他穿得休闲,偏爱纯色系、极简风,所以别人看着他还像个少年。
他还没用晚餐,在酒店的餐厅拿了杯特调果醋,咬着吸管上了车。
俩人先去了太古里,于尽也不知道他来这里干什么,貌似也没干什么,就是转悠了一圈。
这人做事总让人捉不准规律,看似随意,往往在事后才让人发现颇有深意。
“还上车不?”于尽给他打开车门。
张抬手看了眼腕表,神情不咸不淡地上了车。
其实于尽还真不敢未经他同意就带他去玩,在于尽的认知里,他不是个生性爱玩的人,理智自持,酷似性冷淡,身上没有中国二代圈里的某些天然特征。
有些时候,他也想要看看这人有没有沉沦的可能。
4
正是初秋,室外温度不低,甘却穿了条短热裤、套了件淡粉秋装外套就跑出来了。
在三里屯这条酒吧街,想要找到裴穗说的那间格兰酒吧,得把眼睛给看花。
她给裴穗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她男朋友。
他让她站在原地,报个地址,他过来找她。
甘却四处张望,把周围能说的酒吧名都说了一遍,然后挂了电话站在原地等他,手里抱着裴穗的外套,外套口袋里装着她的手包。
北京的夜生活其实也可以仅指三里屯的夜生活,因为这一带的娱乐场所占据了北京市娱乐场所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人潮不息,车若鱼贯,流光溢彩,霓灯斑驳,都市的喧嚣和躁动热烈地搏动在此处。隔几米就是一间酒吧,或大或小,常有社会名流出入,各种肤色的人也集中于此。
她站在这里,稍不留神就会错觉自己站在一条琉璃梦幻之街。
正出神呢,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
是裴穗的男朋友,她之前见过他,在公寓楼下,靠在车外面等裴穗。
“你来了呀,”甘却把怀里的东西一并交给他,“给!穗穗的手包在外套口袋里。”
他唇间叼着烟,接过外套,“谢了。”
“那个、”见他转身就要走,甘却多问了一句,“穗穗她没事吧?”
“没大事,你回去吧。”
他拿着外套就走了,高大的背影看起来有点疲惫。
甘却轻皱眉头,每一次见这个人,她就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好像哪个地方不太对劲一样。
她觉得他跟裴穗不像是男女朋友。嗯,不太像。
5
从elements club出来,于尽上车之后,想了一会儿,深深地感慨:“是否我最近魅力值下降了?今晚格外不顺。”
“我不认为你有‘魅力值’这东西。”
“………”于尽想在车内后视镜瞪他一眼,但是车里没开灯,他只看见后座的一个轮廓剪影,背景是车后窗外的繁华街景。
坐在后座的人似乎靠着座位,他看不清他的眉目神情。跟这人同乘一辆车时,车里总是习惯性不开灯。
“哎,张,”副驾上的于尽扭头问后面的人,“你知道‘捡·尸’吗?”
“我希望你说的不是我想的那样,”他笑了一下,“未免太饥不择食。”
他的笑声充满嘲讽,于尽翻了个白眼,“我知道你想的是‘奸·尸’,但是两者读音不同好吗?”
“你怎么不反省一下自己普通话的标准程度?”
“得得得,反正我发的音是第三声,”于尽干脆侧转身,整个人面向他,“‘捡·尸’就是把喝醉了的美女顺手带走,从不确定性中寻求刺激感。我以前觉得这游戏特低劣,但今晚突然想玩玩。”
“意思就是,你觉得自己今晚特低劣?”
“………”他被堵得没话说,可心里还是跃跃欲试的,“我们沿途回去的时候看能不能碰见那么一两个。”
“不用跟我说,我不参与。”张抬起手,长指搭在眉骨上,靠着车后座,闭目养神。
于尽转过身去,不强求,这人就是走冷淡风,强求不得。
想到什么,他又问后面的人:“那你不会嫌弃酒气吧?不然先送你回酒店?”
“不用。”
“行,这么好说话,看来我今晚流失的魅力值都回报在你身上了。”
张不搭理他,稍微摇下车窗,任初秋的晚风吹进来。
拂过面颊,风也食髓知味,吹乱他额前的碎发。
6
银色宾利渐渐驶离三里屯酒吧街,但还是喧闹,灯光四溢。
司机沉默地开着车,于尽撑着下巴玩手机,时不时留意车窗外的街道。
后座左边的人半抬着眼帘想事情,细长的睫毛遮挡住微风。
脚上穿着最简单的平底小白鞋,甘却双手插在秋衣外套的口袋里,边往前走边留神着打车。
这一带似乎没有出租车,公交车站在另一条街。
“这位看着挺特别。”于尽瞅见前面街边的一个背影,长发自然垂下,小骨架身型,穿着随意得像是从家里溜出来的高中生,透着清恬和乖巧,莫名勾起他的兴趣。
但是这姑娘看着没醉呀。
他坐直了身子,让司机在前面停一下,停车之前,还转头跟张说了句:“我猜这小美女铁定是素面朝天的。”
果不其然,当他摇下车窗跟她打招呼,她侧身看过来时,那张脸上粉黛未施。
跟三里屯的夜生活氛围格格不入。
“你需要帮助吗?”甘却稍弯了腰问车上的人,其实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随口礼貌地问了一句。
“没,我是看你独自在这里晃了很久,是打不到车吗?”于尽生了一副标准花花公子的皮囊,笑起来像狐狸。
“是呀,这一带好难打车呀,”甘却收紧被风吹开的外套衣襟,“但我刚刚在滴滴上叫了车。”
“这样啊,”他故作思考了一下,说,“你住哪?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送你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