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运娘子山里汉 第23节
作者:枝上槑      更新:2022-08-30 15:52      字数:3659
  季妧怕他误会,解释道“诗的作者是一位叫黄庭坚的老先生,我也是无意中读到……甚是喜欢。”
  方老板捋着短须,目光放远,显然在想这黄庭坚是何许神圣。
  从事这个行业,文化圈的名人不说了如指掌,还是熟知一二的,按理说如此才华,早该蜚声文坛了才对。
  但思索良久也无所得,想来应该是位隐士。他遗憾的摇头,转而欣赏起季妧的字。
  诗自是不凡,更难得的是季妧竟写得一笔好字,宋璟将那张纸自桌案上拿起,细细端详。
  笔酣墨饱、挥豪自如,字里行间浸润出一种不羁的洒脱和肆意,很像是她给人的感觉,安静下藏着引而不发的飞扬。
  老板也情不自禁的点头,同时还有些意外“一般姑娘家学的都是簪花小楷,似你这般笔力和格局,竟是少见,丝毫不输男儿。”
  这已经是极大的肯定了。
  季妧松了口气,接下来便是详谈具体。
  大周朝雕版印刷术已经普及,大致的工艺流程是先在一张薄纸上写上字,反贴在木板上,再把字刻出,然后在板上加墨印刷。
  总得来说印一部书是一项很庞大的工程,周期长,且耗资不菲,从而也就决定了书的单本售价低不到哪去。
  拿最近盛行的《元气集》举例,仅有四十页篇幅,刻了不过一百首名家诗作,但印造、纸墨、工食钱种种加在一起,成本却是十六两白银。
  这种价码,有几个人消费得起?
  基于这种情况,抄书行业便应运而生。
  且不说手抄本要比刻印本卖的便宜,让一些囊中羞涩的人也能买得起书;生活窘迫的读书人通过抄书,还能解决经济问题,得以维持生计。
  比如宋璟,从老板口中得知,他已经在这里抄书四五年了。
  有人是为了赚钱的目的简单复制已有的书籍,有些人却是将抄书作为一种知识习得的手段。
  季妧觉得宋璟应该算兼而有之,且更偏向后一种。
  昨天马车上那么暗的天光,他都捧着书看得孜孜不倦,那种如饥似渴的学习态度,也难怪能连过县、府两试了。
  至于季妧自己,明显就是第一种,因而她直接就问老板抄哪一种最能赚钱。
  书铺的主要消费群体是读书人,而读书人十有都是奔着科举去的,因此科举用书、经史子集之类是最热门的系列,抄写费也最贵。
  但抄书这个行当,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当然首要是看字写的好不好,除此之外,还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誊写工整,保持书面干净,恒心细致缺一不可。
  方老板先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农书递给季妧,让她先抄这本试试看。
  笔墨纸张都由书铺提供,因是宋璟介绍来的,老板也没收她押钱,
  约定好交书时间,季妧拿着一应东西告辞出了书铺,宋璟稍晚一步跟了上来。
  季妧看向宋璟手中新接的《左传》,这可是大部头。
  “你刚交过来几本,都不累?”
  宋璟笑了笑“写字算什么累,除了这个我也不会别的。再说,又能赚钱又能看书,何乐不为?”
  说得好有道理,季妧无法反驳。
  宋璟顿了顿,道“没想到你字写得那样好,也练了很久吧。”
  都是一个村的,季家什么情况,二房什么情况,他心中有数。
  正因为如此,季妧在如此境况下还能坚持不辍,不得不让人心生敬佩。
  加之昨晚从娘那里听到村中最近发生的大事,十有都与季妧相关,宋璟更觉得她一个孤女实在不易。
  季妧咳了一声,道“嗯……还好吧,你刚刚也说了,写字算不上累……”
  事实上,她这一手还算过得去的字,还要多亏前世被迫上的那些兴趣班。
  四肢不协调,学不了舞蹈,五音不全,也学不了音乐,就只能学学书法绘画,培养培养内秀,不至于让父母脸上太过无光。
  两人说着话,走到了岔路口。
  宋璟要回书院,季妧则要去医馆,一南一北两个方向。
  “那……”
  “那……”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下。
  季妧忍俊不禁,冲他挥了挥手“我走了,大恩不言谢。”
  宋璟跟着笑,也学她挥手“不用客气。”
  季妧接到活计不喜欢拖延,一边在医馆看护大宝,一边抄书,不到两天抄完,便去书铺交工。
  方老板没想到她能这么快,将成品翻来覆去仔细检查了两遍,末了递给她一本《朱子集注》“保持这个水准下去,价格翻番。”
  那本《农书》字数不多,且不是热门书籍,因而只结了一百五十文。
  老板说的翻番自然是指一卷的价格,一卷翻番是三百文,《朱子集注》有八卷,算下来能赚差不多二两多银子。
  虽然远比不上宋璟每本动辄一两银的身价,季妧也很满足了。
  算了算,在镇上已经呆了快两周的时间,总劳烦谢寡妇她们帮忙看家也不是个事。
  大宝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征得辛大夫的同意,季妧决定回村。
  土路颠簸,季妧没敢带大宝去挤骡车,直接到镇上的车马行雇了辆带棚的马车。马车底部铺了厚厚的软垫,确保大宝躺上去足够安全舒适,才让车夫启程。
  马车不比骡车便宜,而且季妧是包车,四公里地收费十五文。
  季妧不心疼这个钱,也料到这样招摇回村会遇到什么,但她不怕。
  病好了,接下来自然是算账的时候。
  第37章 哎呦不得了(青云加更)
  那个叫平安的药童站在路口目送马车走远,还有些舍不得。
  自从这个病患和病患家属住进医馆,天天都有好吃的东西,现如今季妧一走,他和少爷又要饥一顿饱一顿了,想想都好可怜。
  平安正垂头丧气,听到有人喊,转头一看,顿时拉下脸来。
  他最烦济世堂的这个汪顺!
  汪顺快走两步堵住他去路“别走呀小平安,我问问你,你们这次是不是又做了赔本生意?就刚刚那俩,那是我们济世堂赶出来的,一看就是穷鬼!啧啧,不是我说你,你也劝劝辛大夫,知道你们没啥生意,但就算抢不过我们济世堂,也不该这样没挑捡……”
  平安没好气的打断他“谁说我们赔本了?人家给钱了,一文不少!”
  汪顺一愣,断然道“不可能!”
  “你最近天天往这边晃,可不可能你不清楚?人家有钱买鸡买鸭,还有钱雇马车,怎么就没钱治病了?是你们狗眼看人低!”
  平安不想理他,转身进了医馆,咣当把门关上。
  辛大夫手握医书看的正出神,听到动静抬头,就见平安气鼓鼓的,憋得双眼通红。
  “怎么了?”他问。
  平安用袖子狠狠擦了擦眼,带着哭音道“他们济世堂没一个好东西!害死老爷,把咱们赶到这个镇上……还有那个汪顺,整天来看咱们笑话!”
  辛大夫握书的动作有片刻的僵滞,随后一脸平静的纠正他“不是他们把咱们赶来的,是我没守住父亲的家业,自己沦落到此。”
  平安见他这样,怪自己不该提这茬,讷讷道“少爷……”
  辛大夫顿了顿,叹了口气“你还不明白吗平安,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少爷了……”
  汪顺冲着一德堂紧闭的大门呸了一声,骂骂咧咧往回走。
  “老得斗不过我们济世堂,小的也只能跟屁股后面捡点剩饭,还打肿脸充胖子……几个乡巴佬,有个屁得钱!”
  汪顺前脚刚进济世堂,他叔叔汪德就风风火火从外面跑进来,抓住领子一把将他提溜起来。
  “我问你,前些时候,是不是有个小姑娘,来咱们这卖过护手霜?”
  汪顺不知道他叔闹得是哪一出,但他跟季妧新结了梁子,自然是记得的。
  “是啊,不是你让我把人赶走了吗……”
  “哎呀!”汪德松开手,气急败坏道“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错过了一个多大的扬名机会!不,不止是扬名,还有钱,大笔大笔的钱!都是你这个混账……你、你你!”
  汪德扬着巴掌,一时间都不知道是该扇他还是该扇自己。
  他这两日去邺阳县办事,听到济世堂总店都在谈一种什么护手霜。
  据说是军队里一个小军医献上去的,大将军亲自批准生产,并专门成立了一个研制组,由那个小军医负责,最近邺阳和邻近几个县城的药材都被大量运到了军营。
  白家一直想跟军队搭上路子,确切的说是跟寇长卿搭上路子。
  可寇长卿跟之前驻守的聂将军完全两类人,油盐不进财色不侵,除了打仗之外好像就没什么别的兴趣。
  对于这样一个人,有什么比帮他打胜仗更能讨好他呢?
  汪德一开始还不明白护手霜和打胜仗之间的关系,去白府找大哥汪仁,经他一点拨才恍然大悟。
  又听说那个小军医已经成了将军面前的红人,连汪仁都感叹,称白老爷近来一直在惋惜,怎么早没想出研制护手霜献上去的主意,
  汪德初听到“护手霜”三个字就觉得熟悉,坐在那前思后想许久,继而隐隐有了点印象——似乎有人来过他镇上的济世堂,推销过那个什么护手霜……
  汪德当即出了身冷汗,也没敢跟大哥说,就匆匆套车回了镇上。
  “你!”汪德狠狠指着侄子的鼻子“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尽快给我把卖护手霜的那个人找出来!”
  虽然已经晚了一步,搭不上军队有点可惜,但就算图不了名,总还有利可图。
  北方市场庞大,一旦他们济世堂,尤其是他这个居庸镇分堂推出护手霜……
  到时候谁还在这小破镇呆着,白老爷会把他调到县里的总部坐镇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他狠狠踹了明显状况外的汪顺一脚,怒吼道“还不快去!”
  大丰村村口有棵老榕树,据说树龄至少上百年,几个壮小伙合抱都抱不过来。
  树下零散搁着一些石墩,遇上县里有啥重大通知,里正通常都会把村民召集到这。村里人有事没事也喜欢往这来,聊聊天谈谈地,当然主要是八卦。
  当载着季妧的马车出现在村口的时候,瞬间就吸引了无数视线。
  “呦,这不是妧丫头吗?这都坐上马车了,看样子离了老季家,是越过越好了。”
  “那指定是比原先当牛做马轻松,不过,她哪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