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节
作者:
堂前雁 更新:2022-08-28 17:26 字数:5079
老师傅和元宝,两个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今天莫名其妙的被官爷弄到了宫里,莫名其妙的见了这么多人,尤其是元宝,还被莫名其妙的说成是老祖。
见苏桢不停的辨认,元宝小声说:我不是老祖,我真的叫元宝。
我说:现在你不叫老祖,将来你会叫老祖的。因为这两个字在往后几百年,将会成为一个传奇。
当天,我设宴款待了老师傅和元宝,最后我和老师傅商量,让元宝留在我这里,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老师傅沉默了许久,我知道他肯定有些不舍,毕竟是他亲手把元宝拉扯大的,现在要分离,那真心有种父子别离的感觉。
元宝也有些不愿意,我说:要不你们都住在我这里吧,房间多的是。
但老师傅活了大半辈子,他可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想要明哲保身,想要全身而退,想要一辈子平平安安,就不要接近皇宫,不要接触权力这种东西。
最后我们商量好了一个办法,每年八月十五,老师傅都会从乡下来京,看望元宝。
当元宝留在我这里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直接吩咐仆人:妈的,给我准备最好的布料,给我师傅做几身最霸气的衣服!
仆人们都傻了,背地里都在议论千户大人什么时候拜了一个师傅?而且这个师傅看起来怎么那么小,甚至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第487章 银蛇簪子
不过议论归议论,他们对元宝还是很尊敬的,毕竟我堂堂千户大人的师傅,谁敢不尊敬?
元宝在这里受到的待遇,真是让他受宠若惊,从未吃过山珍海味。从未穿过绫罗锦衣,从未睡过高床软榻,可以说,他一下子进入了天堂。
而元宝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所展露出来的本事,也让我更加折服,更加相信他就是老祖。
我吩咐元宝,让梅花带着他,每天必须去藏书阁读书,元宝已经十七岁了,大字不识一个。这是不行的,做人一定要有文化,知识改变命运。
我现在觉得,老祖当年以一个弃婴的身份,出现在荒山之中,而几百年后,我所遇到的老祖,却满腹经纶。博览群书。仔细想想,很有可能这就是我的功劳,是我让现在的元宝去多看书,多读书,多写字,教他做人的道理。教他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以在后来的几百年里,老祖看遍了无数的书籍,感悟到了很多真理。
有一天。梅花带着元宝从藏书阁里回来,路上梅花一直在考元宝今天所看书的内容,元宝都能对答如流,等元宝来到我的住所之时,他问了我一句话。
“千户大人,苏桢姐姐想带我出去逛街,可以吗?”
我也正在看书,我看的是春秋,我喜欢春秋并不是因为关二爷喜欢看这本书,而是这本书里提倡的精神,虽然违背现在的法律,但是我却很喜欢。
因为春秋当中,是提倡报仇的。
子报父仇。弟报兄仇,夫报妻仇,这种提倡复仇的做法,在二十一世纪当然是行不通的,当然也是不可取的,但在著作这本书的那个时代,我觉得这也是当时思想的大势所趋。
其实站在宏观面来讲,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朝代,都不应该提倡复仇的。但站在我个人立场上来说,在这种官府不管的古代,我倒是喜欢提倡复仇,妈的,只要官府不管,老子自己的仇自己报!
“苏桢怎么突然想带你逛街?让她来找我。”因为元宝这孩子,从小在山野之中长大,文化不高,贪玩。
此处乃何地?京城!全国最繁华的地方,要说到玩,那可真是千奇百怪,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说起吃,那更是汇聚全国各地的小吃,我最近一直不让元宝出去玩,就是想收收他的玩心,让他好好用功,先把文化提高上去。
元宝愣了一下,但片刻后还是转身出去了,不一会,苏桢带着元宝进来了。
我问:你要带元宝出去?
苏桢笑眯眯的说:对呀,整天闷在宫里,很没意思的,我想带元宝出去逛逛街,吃美食。
我想了想,问元宝:这段时间,功课都做了吗?
梅花天天都跟元宝布置功课的,元宝点头,说:每天的功课都做了。
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建议或者说法不让他们出去,因为我让元宝困在宫里的时间也确实太久了。可能在刚进宫的时候,还有一些新鲜感,一些热乎劲,但时间久了,就觉得很无聊,很没有意思。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但是,我最近要有大事要做,所以必须要沉得住心。
“很好,你想玩,我陪你们一起去玩。”说罢,我放下了手中的春秋,当即换上朴素的衣服,这就跟元宝和苏桢一起出去。
元宝和苏桢都愣住了,在他们的印象当中,我天天都在抱着书籍,或者在屋中又或者在院子里来回踱步,思索问题,好像我总有想不完的问题。
但今天我这么爽快的跟他们一起上街,这让他们想不明白了。
他们想不明白,那不重要,因为重要的是,我要借着这个机会,撒出一张大网,如果运气好的话,应该能捞到大鱼,哪怕大鱼捞不到,至少小鱼还是能弄死几个的。
原本这个计划我是打算单独行动的,但正好苏桢想带元宝出去,我就直接与他们一起,将计划提前实施了。
临出门时,我对侍卫吩咐道:告诉叶之燃,启动含羞草计划。
侍卫都懵了一下,不知道所谓的含羞草计划是什么意思,但我让他转达的话,他还是能听明白的。宏引丰技。
这是我专门培养叶之燃的,含羞草计划,就是这一次我准备收拾文刀凌云手下那些高手的计划,因为不方便外漏,所以我用了一个这样的代号。
出了皇宫,我们三人都是穿着很朴素的衣服,混迹在人群之中,元宝在宫中住了两个月,身体明显发生了变化,此刻跟我站在一起,隐隐快跟我一般高了。
我笑着问元宝:你想吃什么或者玩什么?
元宝说:还是按千户大人的意思走吧,我吃什么玩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能跟着千户大人和苏桢姐姐一起逛逛街,散散心就可以了。
苏桢调侃道:没想到几百年江湖中的传奇人物,老祖。年幼时期竟然这么呆萌,嘻嘻。
苏桢说话时,大大咧咧的伸出一只胳膊,直接搂住老祖的肩膀,说:那行,跟我一起看风筝,怎么样?
元宝脸一红,说:好啊。
看完了风筝,苏桢又看首饰,而就在看首饰的时候,店铺老板娘对我笑着说:这位公子哥呀,你也给妻子买两件吧?
我一甩开手中折扇,笑着说:我并未婚配,所以买来无用。
但是这老板娘很热情,直接从台面上拿起一个银簪子,说:公子啊,你看这银簪,质量做工绝对上乘,是老匠人做的,你就当是照顾一下老妪的生意吧。
我本不想要,但是,就在我转身的时候,一个非常非常小的细节,映入我的眼珠当中,这一瞬间我浑身一震,差点就要拔出后腰中的手枪。
不过在经历过大风大浪之后,我不会再那么鲁莽了,此时的我早已成熟了很多。
我依旧是不露声色,对那老板娘笑着说:这簪子确实好啊,来,让我看看。
说话时,我对老板娘伸出了手,去讨要那一枚银簪。那个银簪的造型,是一条蛇盘在一把长剑上,非常精致,小巧玲珑。
接到手里之后,我细细的观看,一边看,一边止不住的感叹:好啊,这做工就是好啊。价格多少?
谈好了价格,我买下了这个银蛇簪子,又买了别的首饰品,反正在这老板娘的摊位上,买了许多东西,这老板娘高兴坏了。
走的时候,我对苏桢说:你带着元宝走大路,迅速回皇宫,不要再逛了。
苏桢一愣,问我:为什么?
我说:别问为什么,今天不适合逛街了,你赶紧带着元宝回去,别让元宝受伤,以后有机会再出来逛街。
元宝可真是我们大家的宝,此时正值年少的老祖,是我们众人的保护对象,几百年后他一人保护我们全部的人,但在此时,我们全部的人必须倾注所有心血保护他。
等苏桢离开之后,我单手背在身后,另一手甩开折扇,口中吹着神曲,最炫民族风。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当然了,我只是吹出来的曲调,并未直接唱出来,就这么一直朝着人烟稀少的街道走,走着走着,我忍不住想要笑出来了。
果不其然,文刀凌云派来的人,不止一波,而且他们早就埋伏在了京城的各个地点,可以说他们早就把我的行踪摸的一清二楚了。
只可惜,他们不知道我所谓的含羞草计划究竟是什么样的,如果知道的话,他们今天一定不会这么做。
我站在无人的十字街头,看着周围的青瓦房,背朝夕阳,笑着说:都出来吧,跟这么久了,不累吗?
第488章 暗号
忽见一个二十七八岁模样的女人,以及一个樵夫模样的中年男子,随后从我身后的拐弯处走了出来。
“这里多安静啊,很适合动手的,你们不觉得应该在这里动手吗?”我把话说的很明白,意思是咱们别扯那些没用的。能动手就别bb了。
那女人笑着问我:你是怎么识破我们的?
我哈哈大笑道:很简单啊。
说话的时候,我朝着那个女人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同时笑着说:看,这应该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吧?
我右手的掌心,已经黑透了,这是中了剧毒的反应。
这女人看我中了毒,眯着眼说:中此尸腐毒,你还能笑出来,也难怪老爷子费劲一切心机也要除掉你,你果然是个人物。
我说:你们也很了不起啊,只可惜。细节决定成败,你们做的还不够好。
话毕,我左手塞进嘴里,用力的吹了一声流氓哨,顿时四面的青瓦房上蹭蹭蹭跳下来十个锦衣卫,他们个个身着飞鱼服,手持绣春刀,在我的会意下。他们还都带上的口罩,很是潇洒拉风。
十个锦衣卫,围困他们两个人,谁胜谁负,一清二楚。
他俩一惊,没想到自己上演了一出反包围。我从怀里取出那枚银蛇盘剑的簪子,笑着说:这簪子的做工,真没得讲,简直太完美了。完美的不像是这个朝代的东西。
我这话。让那女人明显一惊,身体都是一抖。
我捏着簪子,丝毫不顾及上边已经抹了尸腐毒,笑着说:本来我是不打算要的,但是,你可能没发现,所有顾客靠近你摊位的时候,你都不会让别人看这个簪子,更不让他们碰,甚至你根本不与他们讲话,哪怕有人问你价格,你也含糊一说。你这像是做生意吗?
“其实刚开始我也没在意,当你可能不知道。这簪子的做工,就是太完美了,完美到这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二十一世纪的冶铁工艺!”宏匠何巴。
这簪子铸造的太完美了,可以说是浑然天成,而且上边的纹路非常整齐,这绝对不是手工可以铸造出来的,这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技术,我当时就在想,这个簪子,很有可能是文刀凌云手下某个杀手带过来的。
很明显,我的想法很对,这个簪子上沾满了尸腐毒,目的就是为了卖给我,或许他们在这之前已经蹲点很久了,所有人都知道我住在皇宫里,进皇宫刺杀可能不太安全,但现在他们都分散在京城的所有大街小巷,我不知道她还有多少帮手。
“杀了他们!”我直接下令,十个锦衣卫,立马拔出绣春刀,朝着两人奔袭而去,我站在一旁,取出匕首,在自己右手的掌心中,划出了一道刀疤,随后,数不尽的黑血,从我的刀疤中泊泊的流淌了出来。
那些黑血滴到地面上的时候,显得很是粘稠,不知道里边有多少剧毒。
其实我在第一次摸到这个簪子的时候,就明显觉得不对劲,因为我手指刚触碰到簪子,就有一种很麻的感觉,其次闻到簪子上像是隐隐有一种味道,这种味道很少见,因为这正是尸臭的味道,如果不是我下过几次墓穴,我也压根不会懂的。
所以,我就将计就计,先把这一网小鱼给弄上来,希望以小鱼为诱饵,去扑杀大鱼。
我在离开街道的时候,不停的吹着最炫民族风,其实,这就是我的暗号!
我让我手下所有的锦衣卫,都跟着我学习唱最炫名族风,一个礼拜,不会唱的,砍头!
所以,他们都学会了,而且一个比一个唱得好,他们都熟悉最炫民族风的曲调。而我告诉他们,只要我吹这一首歌,意思就是跟紧我的步伐,始终在我周围保护我。
而我所谓的含羞草计划,就是包围!因为含羞草受到刺激会立马收拢叶子。
可能文刀凌云手下这个女子还有这个樵夫打扮的中年人,以为我怀念二十一世纪的歌曲呢,殊不知我吹出最炫民族风这个曲调,就是让他们往陷阱里一步步带进去的。
不用看也都知道,十大锦衣卫高手,干掉他们两个,可以说是易如反掌,那个男的誓死抵抗,被锦衣卫乱刀砍死,此刻斩下人头。
那个女的不敢抵抗,被活捉。我问她:我这个人不喜欢废话,一句话,文刀凌云派来的人,都在哪?
那女的盯着我,不说话。她的眼神不是恨,也不是别的,就是没有任何情绪,有一种落在你手里,我也不怕死的感觉。
我淡然的说:收押锦衣卫大牢,一个礼拜后,午时三刻,菜市口砍头!
我的做法很明显,就是打出一个恐惧效应,我要让文刀凌云的手下都明白,老子现在是锦衣卫千户,跟我作对,我可是能够调集锦衣卫军队的。
回去的路上,我对几个锦衣卫挥了挥手,他们直接窜上了青瓦房上,消失不见。